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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指导

音乐学院实习基地建设规划及保障措施

  • 作者:曹向荣
  • 发表时间:2018-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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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实习基地是学生巩固理论知识、增强劳动观念、练就实践能力、实现角色转换、培养综合职业素质的实践性学习与训练场所。建设校外实习基地是我院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基本内容,是落实成功素质教育理念的重要举措,是教学模式改革的重要方面。通过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将学生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更有利于学生牢固掌握在学校所学的知识和技能,更有利于学生将知识内化为自身素质。在实践中,可以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社会责任感和就业能力。通过与企事业单位的联系,加强校企合作,有利于开展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为进一步加强校外实习基地的建设,规范基地管理,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1.打造校外实训基地,满足各专业学生的课程实训和专业实习需求。

2.拓展校外实训基地的功能,既要数量,更要质量,着实提高校企合作办学的水平。

3.在课程开发、教学资源建设、项目研发、技能竞赛等多领域开展合作。

4.建立和完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实践教学体系及质量监控和评价体系。

5.通过校外实训基地建设,弥补校内教学资源的不足,为校外实习基地建立人力资源储备,促进校外实习基地资源健康循环,提高社会资源利用率,实现多赢效果。

二、建设思路

(一)根据我院专业发展规模,制定实习、见习基地建设规划,充分发挥双方的学科优势、品牌优势、师生优势,有计划有目的有步骤地开展示范实习、见习基地建设工作。

(二)根据我院办学需要和社会教育资源状况,实习、见习基地主要分为三个类型开展建设:

1.以教育实习为主,协助相关实习基地建立品牌班主任队伍;

2.以教学实习为主,协助相关实习基地建立品牌教师队伍

3.以见习实践为主,协助相关实习基地建立青年教师及非教育专业学生实践基地

(三)实习、见习基地建设应当本着“资源共享,互利共赢”的原则,充分利用双方科技、人才、文化信息等资源优势,在完成我院实习见习任务的同时,帮助相关实习基地培养师资、指导服务师生、文化建设等,促进双方共同发展。

(四)建立实训基地工作程序:

1.根据我院专业建设的需要,向学校教务处提出拟建实习、见习基地的申请。

2.经双方审核同意,签订协议书(一式两份,学院与校外实习基地各一份)。

3.经过建设和双方学校评估,条件成熟时,授于“标准示范实习、见习基地”(挂牌).

三、建设保障措施

(一)完善管理制度,科学、合理地制定建设规划。为逐步适应标准示范实习、见习基地建设需要,双方将建立、健全并完善标准示范实习、见习基地建设的各项管理规定,使之科学化、制度化,确保基地建设的顺利开展。要根据我院专业发展规划和专业特点及双方的优势,制定基地建设规划,明确基地建设的目标、内容、进程,确定基地建设负责人,组织力量,投入资金,有计划地开展工作。

(二)建设要突出专业及学科特点,逐步纳入专业、学科建设的范畴。双方要一起研究建立、健全、完善实习、见习保障体系(教学和生活保障),使实习、见习工作成为双方的日常工作之一。同时,我院要通过协助校外实习基地开展师资培训、学科建设、教育科研等形式的智力支持,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的专业引领作用,协助校外实习基地的教育科研和实验基地建设。

(三)及时检查和巡回评估,不断提高基地建设水平。双方每三年对基地建设进行巡回评估,定期召开双方基地负责人座谈会,倾听意见,不断总结和交流实训基地建设的经验,促进实训基地建设水平的不断提高。

(四)配套建设标准示范实习、见习基地应具备的保障措施:

1、设有相应的接洽部门和专门的兼职负责人:

2、为我院学生实习、见习提供场所(建一间实习、见习工作站,配备相应的电脑、图书资料、办公桌椅等;建一间实践活动室,配备数字教学电子设备、课桌椅、相应的图书资料等)

3、选聘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丰富的数育、教学指导与管理经验的人员:能为实习、见习师生的工作和学习捉供适当的条件,满足我院实习、见习的其他需要。

音乐学院

2018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