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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公告

音乐学院党政办管理岗干部选聘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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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19-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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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人事处《关于2019年校内部分科级及以下管理岗位选聘的公告》,为做好音乐学院党政办管理岗干部选聘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经研究,制定选聘考核方案如下。

一、岗位要求

中共党员,师德师风良好,有行政或党务管理经验,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

二、选聘程序及方式

1.组织领导。学院成立考核评审小组,负责制定和实施考核方案以及评分、统分工作。

2.资格审查。7月8日,学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应聘人员的政治面貌、师德师风、个人履历等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要求。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核,不合格者将电话通知其本人。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要求不符的,取消选聘资格。

3.考核项目及计分办法。考核项目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时间为7月9日上午9:00—10:00,地点为音乐学院一楼会议室。笔试实行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办公室相关业务知识。

(2)面试。面试时间为7月9日上午10:00—11:00,地点为音乐学院一楼会议室。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自我认知、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和举止仪态等。

(3)计分。笔试、面试均采取百分制打分,不去最高分和最低分,根据各项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4.确定拟聘人选。应聘人员总成绩达80分以上具备入闱资格。学院召开党委会、党政联席会,提出是否聘任意见并报学校人事处审批。

5.办理岗位调整手续。按学校人事处《关于2019年校内部分科级及以下管理岗位选聘的公告》执行。

三、纪律与监督

1.实行回避制度,考核评审小组成员与应聘人员有近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聘公正的,应当主动回避。

2.对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选聘资格。

3.本次选聘考核工作在学校人事处指导下进行,报请学校纪委全程监督。

音乐学院

2019年7月8日